问题 | 被公司劝辞有补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了工资之外,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分以下四种情况:一、经用人单位劝说,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合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没有任何合法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应当支付赔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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