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户口怎么迁入 |
释义 | 合肥户口迁入流程: 1、首先向户口迁移办理处提交书面申请; 2、通过迁移目的地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条件,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凭借《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下户,再出具《户口迁移证》; 4、凭借《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登记派出所进行上户。 合肥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双方书面申请并由现在地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镇、街道)证明并盖章; 2、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若有未婚的子女随迁,还须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村镇、街道计生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未婚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申报(城中村、冻结区的集体土地经济组织成员才可申报夫妻投靠并随迁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 合肥户口的好处: 1、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创业服务、职业培训信息和就业信息查询等; 2、在合肥市就业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 4、享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5、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享受相应的儿童保健服务; 6、育龄夫妻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依法享受生育奖励、优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7、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8、可以申办出入境证件; 9、参与用人单位或居住地社会事务管理; 10、依法享受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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