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不允许结婚的病是哪些 |
释义 | 对于不能结婚的疾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医学上重症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疾病都不适合结婚。 一、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发病期间结婚并隐瞒对方,属于无效婚姻; 2、若曾有精神病史,但在结婚前已治愈,属于有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是禁止结婚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根据医学规定,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间不得结婚。 二、女方地中海贫血,男方可以要求离婚吗 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只是抽象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则应当禁止结婚。而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一般是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疾病是否可以结婚应当谨遵医嘱。 三、什么人不可以结婚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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