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作为犯罪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1、违反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实施的犯罪行为; 2、违反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实施的犯罪行为; 3、因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的犯罪行为等。 一、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来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这种自然人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即刑法理论中所谓的单位共同犯罪。 3、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这在刑法理论中通常谓之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 (二)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在发生危害结果时,其行为均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种共同行为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1、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共同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而构成共同犯罪,比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共同不作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未履行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构成的共同犯罪,比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即共同犯罪人中有人系作为行为,有人系不作为行为,例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作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 2、共同直接实施犯罪。在这种场合中,共同犯罪人没有分工,均直接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3、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这种场合中,各人的行为形成有机的整体。 (三)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其特征是: 1、共同的认识因素,包括三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互相配合共同实施犯罪,二是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产生某种危害结果,而且也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也会引起某种危害结果;三是各共同犯罪人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共同的意志因素。其中,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直接故意;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共同间接故意,在个别情况下也可能表现为有的基于希望,有的则是放任。 二、放火罪是指什么行为 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产燃烧的行为,放火可以作为一种行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点燃公私财产;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防火义务,让火灾发生,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通过放火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看放火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并有效控制火势在较小范围内,不足以危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不构成放火罪,但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故意破坏公私财产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 三、共同犯罪的相关问题: 1.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是共同作为,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作为; 二是共同不作为,即各共犯人的行为都是不作为; 三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即部分共犯人的行为是作为,部分犯罪人的行为是不作为。 2.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情况: 一是正犯行为(实行行为),对共同犯罪故意内容的实现起关键作用; 二是组织行为,即组织、策划、领导共同犯罪的行为,对共同犯罪的性质、规模等起决定性作用; 三是教唆行为,即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行为,对他人犯意的形成起援引作用; 四是帮助行为,即帮助实行犯罪的行为,对共同犯罪起辅助作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