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派出所找人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其条件是:对方失踪24小时或失踪48小时。如果有凭证可以证实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险的,有关部门会设置调查组进行侦查。报警之后的程序: 1、首先会有人员会仔细询问报案人事情大致的经过,之后会和报案人核对所问答的信息; 2、有关人员会告诉报案人大致的处理过程; 3、案子破了之后,会告知报案人。 首先是受案。就是公安机关派出所受理这个案件。初查,初步查看你这报警是否属于案件,是否可能涉及到其他违法情况(比如绑架)。在这个阶段,如果属于离家出走,经济纠纷,或者其他原因(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那么就会告诉你这个事情公安机关不能帮你找,你可以找某某部门或者自己想办法。不满24小时的情况,一般会让你查看监控,看看需要找的人最后出现的地方有没有什么线索。如果失踪人员属于小孩,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情况,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注意发现。超过24小时,属于人口失踪,那么需要失踪人员家属报案才有效,因为需要做DNA测试,和无名尸体,走失儿童等数据库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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