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安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吉安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1、委托有进出口代理权的单位代理进口手续的申请人,提供与该代理单位的代理协议原件一份,及该代理单位的营业执照、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2、初次申报的单位除上述材料,还需要提供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进口目的和用途,进口水产苗种的生物学特性、原产地生态环境、引进地疫病情况、申请人技术力量和隔离场所情况等) 3、上年度引进苗种繁育情况报告(本年度首次申请时提交,包括实际进口苗种数、育苗数、供苗情况及其养殖情况等) 4、涉及濒危物种的,还需提供濒危物种进出口审批证明文件 5、当地出入境检验部门出具的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考核意见 二、吉安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受理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具有水产苗种进口、出口认证资格; 2、项目品种在农业部品种名录之列; 3、引进品种不影响我省区域内水生动物多样性; 4、引进品种不破坏我省水域环境生态平衡; 5、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6、具有专用隔离暂养池; 7、具有扩散跟踪制度; 8、具有防止苗种流入天然水域的技术措施。 三、吉安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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