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会泄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根据规定,隐私权是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别人知悉的权利。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以及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艾滋病流行病学调查时,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