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认定 |
释义 |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一、装修竣工的日期以什么为准 装修竣工的日期以什么为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装修竣工验收有以下注意事项: 1、水路竣工验收。查看管路是否牢固,可以打开水龙头检查其是否会抖动; 2、电路竣工验收。可以用电工专业试电笔对每一个插座进行测试,看是否通电; 3、木工竣工验收。查看门缝是否严丝合缝,门套的接缝是否精细; 4、油漆竣工验收。要查看涂料的种类、色彩,油漆表面应平坦、光滑、无刷纹。 二、如何处理竣工日期纠纷 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竣工工程的程序是: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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