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处罚的形式包括: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6、罚金; 7、剥夺政治权利; 8、没收财产。 每种犯罪的刑事处罚是不同的,但有共同点,即达到刑事责任能力: 1、不满14周岁的公民犯罪不受处罚,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在14周岁至16周岁间,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间; 2、16周岁后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但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是一部分的原因; 3、法律上还有别的一些法定情节可以免除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罚金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 1、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 2、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 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综上所述,刑事处罚一般是针对于当事人构成了犯罪才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处罚的形式有很多种;轻者拘役,重者是会按死刑处罚的,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处罚结果就会不一样,其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该有的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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