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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补偿款是发给村里还是个人
释义
    

法律主观:
    


    征地补偿款发放程序: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3、对于有多数意见的补偿方案举行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4、保障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法律客观: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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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22: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