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机耕路是那个部门管理 |
释义 |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村庄需要立项时,先核实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向乡镇政府和交通局申报,附上申请立项报告,包括路线、里程和筹资情况。乡镇初审后,将报告汇总交给交管站审核,并由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上报。报表中应注明确保或预备。 法律分析 根据《公路法》规定和交通部颁布于二00六年三月一日并开始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1、各村如需立项,首先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在预备项目库内,然后于头年上半年之前,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交管站申报,并附送申请立项报告,应写明工程项目的路线走向、里程及筹资情况、路基情况。乡镇初审各村报告,确定该乡镇第二年需申报项目后,将申请立项的书面报告连同村报告一起汇总报交管站,再由交管站审核后交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向上申报。报表中应注明确保或预备。 拓展延伸 农村机耕路的规划与维护责任归属 农村机耕路的规划与维护责任归属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复杂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机耕路的规划和维护责任主要由农村建设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农村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具体而言,农村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对农村机耕路的规划和设计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交通运输部门则负责对农村机耕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维护进行监管,包括路面维护、交通标志标线等。同时,农村地方政府在农村机耕路的建设、维护和资金筹措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各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农村机耕路的规划与维护工作,以提高农村交通便利性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结语 农村公路的规划与维护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和机构共同承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建设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农村地方政府都有各自的责任。农村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和设计,交通运输部门则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和维护,农村地方政府在建设和资金筹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部门需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农村公路的规划与维护工作,提高农村交通便利性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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