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委员会证明的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反映其职责范围内客观情况的证明,可以认定为公文书证并予以采信。如与事实不符则该证明肯定是无效的。在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或手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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