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补办结婚证? |
释义 | 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到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提供相关证件,经查证属实后补发结婚证。补办需符合法定要件,双方需同时到场,补领结婚证则无需同时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分析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补办须持证件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经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是两本。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因此,结婚证丢失后,夫妻双方带上户口簿、身份证一同前往当初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领补办即可。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对于补领结婚证来说,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了。如果一方不能到场,可以委托另一方帮助补领即可。 回答涉及到的 结语 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后,当事人可以前往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提供相关证件和申请书。经查证属实后,可以补发结婚证。结婚证是一式两份,由民政部统一制定,须贴有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对于补领结婚证,只需一方当事人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补办结婚登记需符合法定要件,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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