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有:
 1、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2、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七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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