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的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立遗嘱的手续有: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在订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没有违背相关的法律规定。遗嘱中可以写所有财产,凡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合法权益,均可用遗嘱进行处理。遗嘱人分配的遗产必须是本人的合法遗产,遗嘱的最后需要有遗嘱人本人的亲笔签名和具体的订立日期。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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