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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北智慧医保慢病申报程序
释义
    一、关于河北省本级门诊慢(特)病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陆微信客户端搜索“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电脑网上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关于河北省本级门诊慢(特)病审核环节
    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患者参保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环节,参保患者申报完成后,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三、关于政策标准
    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申报资格、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四、关于承办医疗机构及病种认定流程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承办医疗机构及评审认定流程按照冀医保规〔2020〕7号执行。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
    1,申报人的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由申报人或代理人填写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鉴定申请表都可以从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中的医疗保险办公室处领取。
    3,有明确的体检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我们在申报慢性病时必须要有主治医师出具相关身体疾病的诊断证明或者是近期住院的住院病历。(近期指近两年内)
    4,慢性病的申报由当地指定二甲以上医院处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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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