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怎么申请工作居住证 |
释义 | 我们知道现在有很多的城市的职工都是来自于外地的,这样地方为了方便管理的话一般都是要办理居住证的,那么,北京怎么申请工作居住证?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北京怎么申请工作居住证 1、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 2、准备两张白底照片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 5、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居住证明怎么写居住证明兹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特此证明!XXXX社区居委会年月日兹证明**同志为我单位员工,现居住于**地,特此证明。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居住证明是要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的,这点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就是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作更加专业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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