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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的条件及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1)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2)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3)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4)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5)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法律客观: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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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