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公司邀请招标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施工(设计、货物)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数量有限的; (二)受自然条件,地域条件约束的; (三)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施工(设计、货物)比例较大的; (四)涉及国家安全、秘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五)法律规定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 二、国企采购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吗 不适用。国企采购,按采购内容可分为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按采购用途可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消费性)项目;按强制性招标规定可分为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包括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及其他货物、服务项目)。“国企”这一采购主体不属于《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主体,无论采购资金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均不属于政府采购,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不能因为实际采购时采用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法》体系下的采购方式,就主观地认为适用于《政府采购法》。 三、竣工验收谁组织 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分为大中型项目,小型工程。都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一、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有以下: 1、完成工程设计以及合同所签约的内容; 2、对技术以及施工管理资料有完整且详尽的存档; 3、对于工程施工中建筑主要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等资料有完整保存; 4、对于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书有完整的保存;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总之,竣工验收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由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组成。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一般是完成签约内容、对报告等资料有完整保存,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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