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对聋哑人的法律规定有: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其没有丧失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由于他们在生理上有缺陷,智力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刑法便规定对其可以从宽处罚。《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