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适用三包的条件有哪些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二、退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法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以购货发票及三包凭证作为依据。 2、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销售者出具发票,检查是否附有三包凭证; 3、办理修理、换货、退货时,要带上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 4、日常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上述证明。对于已经使用过的产品,符合三包规定换货条件,而消费者不愿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退货,但要向消费者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折旧率(每日)×产品使用日期(日)×产品价格折旧率可查阅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所作的规定。 产品使用日期应当自购买产品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修理占用时间和无零配件等待维修的时间。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六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上门提供三包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