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
释义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机动车的登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由其负责机动车的登记工作,对全国的机动车实施统一管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证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对机动车进行登记并核发牌证后,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机动车进行登记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机动车实行统一管理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原则,但考虑到我国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现行的农用机动车管理体制,立法机关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等事项作了特别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等工作,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只是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登记和牌证发放等工作,至于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时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处罚、交通事故的处理等,仍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重大安全事故由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 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由哪个部门指导 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提交自己符合法律援助情况的证明文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第五十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考核结果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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