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能否进行债务协商? |
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履行完毕后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况包括: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或执行完毕、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申请人申请删除并获得法院同意、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未提供有效线索、中止执行、不予执行、终结执行。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协商还款,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并且履行,履行完毕之后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的情况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拓展延伸 失信被执行人的债务协商权利与限制 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被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对于失信被执行人而言,债务协商是一种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然而,失信被执行人在进行债务协商时会面临一些权利和限制。一方面,失信被执行人有权利通过债务协商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以减轻其还款压力。另一方面,失信被执行人的债务协商权利也受到限制,如可能被债权人拒绝协商、要求更高的还款条件或要求提供担保等。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在债务协商中需要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和限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与债权人积极沟通,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债务协商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从而有机会删除失信信息。债务协商是一种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但失信被执行人在协商过程中需了解自身权利和限制,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积极沟通与债权人达成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