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孙子外孙子女可以根据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在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内,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