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相当严重,是保险公司赔偿还是工程乙方赔偿? |
释义 |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赔偿: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一般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施工过程中,意外伤害,相当严重的伤害,是保险公司赔偿还是工程乙方赔偿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法律规定有关人身损害的规定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意外保险赔偿属于谁 意外保险赔偿范围如下:1、如果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因意外身故,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进行赔偿;如果意外伤残,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对应赔付比例进行赔偿2、购买意外保险通常会附加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津贴保险,因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住院的,保险公司可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额标准支付住院医疗津贴根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的事 保险人的权利有:对保险标的的检查建议权;被保险人违约时的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危险增加而增加保险费或合同解除权;经被保险人同意采取安全预防措施权等。保险人的义务有:说明告知合同内容,免责条款等的义务;赔偿和给予保险金的义务;及时签单的义务;保密义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买保险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2、可以通过网站购买。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后生效。3、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4、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然后保险才能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投保学生意外溺水死亡,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如果溺水身亡为突发性事故,则应构成意外保险当中意外事故的发生,则属意外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赔偿金以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您可以查阅当事人的保单正本,保单上会载明意外伤害险的保险金额,此应为最高的赔偿限额。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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