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书能否被撤销? |
释义 | 公证书撤销和复查的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以及《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时,可以向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公证机构应根据情况予以撤销、更正或公告无效。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查申请期限一般为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分析 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即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且应该在《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存在错误时,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与事实不符,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使其自始无效;如果公证书存在其他错误,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对于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查申请需以书面形式提出,详细说明错误及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查申请期限为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除非能证明自己不知道该错误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五章 公证效力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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