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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释义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此外,当事人依照以上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中止履行合同的注意事项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承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一方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才能中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不能无根据地怀疑对方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擅自中止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继续履行合同
    一旦对方提供了适当履行担保时,暂时中止履行的一方就应继续履行合同。适当担保,是指银行或其他担保人担保,给付履约保证金(定金),抵押担保等。当对方提供上述形式的担保时,即可认为是适当担保,中止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中止履行其实也就是不安抗辩权,也就是一方要是有切确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那么就可以以此为由,中止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而这其实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护。若是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话,那么应该及时的通知到对方,而此时对方提供了相应的担保,那么是应当恢复合同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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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5: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