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可以共同抚养权,但前提是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父母在协议离婚时,应当约定对子女的抚养方式,该约定应当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对于父母均要求抚养子女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双方离婚后小孩判决的标准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若母方有传染性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其他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则可随父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优先考虑已无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的;随哪一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不利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宜共同生活的。,3.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会优先考虑孩子随祖父母还是外祖父母生活较多,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的。,4.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判决时法官会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法律对变更姓名的规定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