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配偶一方下落不明,法院会不同的情况来判决:(1)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对于这种情况,由法院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原告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基本都能判决离婚。(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会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