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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误工费评定是怎样计算的?
释义
    误工费是从事发日计算至出院之日+出院后的休息日期(时间以医院的证明为准),
    如果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大于出院之日至定残之日,则这段时间的误工日期即从出院之日算至定残之日;
    如果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小于出院之日至定残之日,则这段时间的误工日期仍按医院的证明时间为准。
    因此办事员的算法是正确的。
    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是这样计算的: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后是怎么计算误工费的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2、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者骨折,误工费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的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时间的参考依据是
    法律分析: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3、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4、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但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天 /天)×误工时间(天);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因交通事故受伤耽误工作可以要求赔偿。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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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4: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