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私分罚没财物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私分罚没财物罪立案标准,涉嫌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