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