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生育津贴 =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法律依据】: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