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具有预见性的违例情节? |
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预见性的违例情节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预见到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并且该行为的后果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但是相关责任人却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这种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等相关条款。 - 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具有预见性的违法行为:(一)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可以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害行为;(二)预见到危害的发生,并且有防范危害的能力,但是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 - 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的危害程度和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评定。” - 第五十九条规定:“负有安全保障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危及人身安全的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第六十条规定:“负有安全保障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因过错造成他人死亡、重伤或者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具有预见性的违例情节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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