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分的安置房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没分的安置房的处理: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但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然后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男方房子拆迁女方有权分房吗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根据拆迁政策,安置房屋面积是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置换,则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屋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2.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根据拆迁政策,安置房屋面积按照人口数进行安置,女方也属于被安置人口,则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院在分割时也会考虑到房产来源等酌情给男方多分。3.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所得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女方可以分割。 二、婚前购房后婚后拆迁办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三、婚前房屋拆迁后回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选择的是房屋补偿安置,你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你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你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2)被拆迁的婚前房屋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选择的是产权房屋补偿安置,但你不属于被安置范围,且你在被拆迁房屋内没有户口,也不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对方个人财产。 由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同于城市房屋,其所有权人的确定不能简单依据房产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来确定,因为集体土地的申请获批是以户为单位的,考虑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人数,最后由相应级别的政府确定面积的大小。也就是说,一般在申请建造房屋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用于家庭生活的,或者以自己的劳动作为建房的劳动投入的,也应当定为共同所有权人。若你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房屋属于你们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考虑房屋来源的具体情况予以分割。 实践中很多人误认为,只要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私房拆迁时就一定能得到补偿,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虽然很多情况下在被拆迁的房屋内有户口一般属于被安置人,但由于实践中,很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列明各项补偿的具体数额,在协议中没有写明你是被安置人口时,你很难被认定为属于被安置人口,诉讼时你需要举证证明你属于被安置人口,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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