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能随意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