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没有在民政局注册的协会不合法。协会属于社会团体,要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登记手续要分两次办,第一次叫筹设登记,第二次叫成立登记。协会是指由个人、单个组织为达到某种目标,通过签署协议,自愿组成的团体或组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