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离婚协议,民政局有档案吗? |
释义 | 民政局有档案的,可以前去复印并盖章。离婚协议书民政局至少保留20年,20年以后转移到档案馆保管。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离婚证丢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办理离婚证的民政局补办一个。同时要求民政局将离婚档案中的离婚协议书给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最新离婚协议书是要手写还是打印 离婚协议书手写和打印都是可以的。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如下: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二、假离婚协议有效吗? 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无论双方是否是假意离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规定,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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