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私自改造出租符合法律规定吗 |
释义 | 房屋私自改造出租不符合法律规定,改变房屋用途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可以改造进行房屋出租。 一、业主权益包括哪些? 业主权益包括: 1、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3、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的各项公约的投票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业主在业主大会上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权利如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房屋、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和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和停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法定使用权。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入分配权、排除危险和障碍的请求权。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同部位和共同物理性能,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 三、物业私揽小区广告收入业主应该怎么办 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小区广告的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同时,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管公司无权擅自处分建造物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如果物业私揽广告收入,业主有权起诉物业要求返还。如果物业拒不返还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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