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中作者的哪些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释义 |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通常属于作者,除非另有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作品上署名的情况下,也被视为作者。著作权有时间限制,即作者去世后的50年。然而,有几项权利不受时间限制。首先是著名权,即作者在作品上署名或标明自己姓名的权利。其次是修改权,即作者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最后是保护作品完整权,即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改动或歪曲。这些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1.跟艺术有关的作品。 2.从原则上讲著作权属于作者,除另有规定外,作品的法人应是作者。法人或其它享有作品的组织依法视为作者,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在作品上的署名,法人或其它组织视为作者。 3.著作权有时间限制,作品的作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作者死亡后的50年的12月31日,作为一个法人,任何组织,作品由本作者首发后至50年12月31日作品经作者创作成功后,50年内未发表,不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那么著作权中不受时间限制的有那些呢 1.著名权。著名权是代表作者微分的一项权利,代表作者身份在作品上也可署名。另一种观点认为著名权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作品上有标自己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权。故而著名权不受时间限制。2.修改权修改权是指作者依法授权他人的作品有修改的权利,通常是指对已完成的作品改变格式或不同形式的加以改变,包括作者在思想与情感不变的情况下对表现形式改变,作品局部或全部的改变,这也不受时间限制。3.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限制指作品不得有歪曲改动,篡改、作者享有著作人身权利,未经作者本人许可不对作品有任何性质改动,更不能故意用作伪造手段修改原作品,也不受时间限制。 拓展延伸 著作权法中哪些权利在保护期内享有无限制的权益? 著作权法中,作者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有些权利在保护期内享有无限制的权益。首先,作者享有著作权的署名权,即要求在作品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其次,作者拥有修改权,可以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改编。此外,作者还享有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开发表。此外,作者还享有复制权,即独占性地复制和制作作品的权利。另外,作者还拥有发行权,即授权他人复制和分发作品。最后,作者还享有表演权和展览权,即决定是否将作品公开表演或展示。这些权利在保护期内不受限制,确保作者对作品的控制和权益的保护。 结语 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法人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有时间限制,但著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时间限制。著作权法确保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和展览权等权益。这些权利在保护期内不受限制,保护作者对作品的控制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二章 著作权 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第一节 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三十五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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