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诉讼费由谁来交 |
释义 | 打官司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一、去法院起诉应当由谁出离婚费用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先由原告预付诉讼费用,但诉讼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如果你起诉要求离婚的,你作为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但该费用只是“预交”,最后并非全部由你承担,届时可以与被告协商,协商不成的,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二、现在离婚起诉费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但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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