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建设用地使用权 能出质吗 出质就是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是把自己所有的物品或权利交付出去作为抵押。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 民事法律行为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做抵押。所谓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房屋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其上的房屋也应该一并抵押。 三、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 。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质抵押的。但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二者不可分开抵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