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纪律行为的是什么 |
释义 | 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有: 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包括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行为。 2、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行为。 3、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或者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行为。 4、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或者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 5、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 6、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行为。 7、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 (四)工作中有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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