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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行医找哪个部门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发现非法行医或者无照行医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当地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七条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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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