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拥军优属,拥护爱戴人民的子弟兵——解放军,优待军人家属。拥政爱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展的拥护政府、爱护人民活动的简称,是军队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来自人民,服务于人民。拥政爱民是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是党、国家和人民群众关心爱护军队,从精神与物质方面帮助军队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稳定部队,加强军队建设,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维护国家的稳定,巩固国防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