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龙江省老师补课新规是什么呢? |
释义 | 省教育厅严禁组织开展老师线下培训活动。严禁在职老师开展线下补课辅导、集中答疑、自习看护、学生看护等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强化老师管理和在职老师补课治理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人员的检查,对治理期间包庇纵容、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地方和高校,坚决逐级约谈并严厉追责;对违反规定的老师,一律从速调查、顶格处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老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财物,为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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