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较大安全事故由谁负责调查 |
释义 | 应由市一级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1、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调查。 2、由公安部门指定的医院(法医医院)负责进行检验鉴定。 3、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公安、检察院、人劳局、工会等单位进行事故调查 依据死者家属签字的请求尸检证明,开具一份《鉴定委托书》给同级的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由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验鉴定,并开出《鉴定文书》。 4、较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对安全生产事故如何进行有效的预警呢?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辩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应当有什么规则需要去遵守呢? 1、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 2、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 3、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4、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综上所述: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保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安全发展,需要全方面各主体的共同努力。以上是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较大安全事故由谁负责调查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 法律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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