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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应当在何时作出交付
释义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这里区分了两种情况:其一,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迟于此时间,即为迟延交付。除了对交付时间有精确要求的合同外,一般对于约定的交付时间落实到日就可以。其二,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合同只是约定了一个交付的时间段,这个交付期间可能是某几年、某几月或者某几天。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候交付,都可以视为履行了关于交付期限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什么方式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标的物,交付的方式分别有直接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法定其他方式等。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直接将物品交付给买受人;指示交付是指将第三人持有的物品让其直接交付给买受人;占有改定是将已经占有物品的买受人直接获得物品所有权;法律其他规定。
    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应该交付给谁
    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因此出卖人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试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由谁负责
    试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如果在试用期内毁损的由出卖人负责。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七条规定,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有哪些要求
    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的要求是:标的物交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买受人承担。
    试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谁来承担责任
    试用买卖合同中,如果标的物已经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毁损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如果标的物还未交付,则由出卖人承担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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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