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承包土地未交承包费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农村承包土地未交承包费多年是否会导致合同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合同是否作废取决于实际情况和合同规定。合同一般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信息、土地情况、承包期限、用途、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一旦合同生效,发包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有权获得补偿。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也不能将退地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方可按法规转让或交回土地,并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承包土地好几年没交承包费合同会作废吗?农村承包土地好几年没交承包费,合同是否会作废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承包合同的具体规定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村承包土地多年未交承包费是否会导致合同作废,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合同规定和违约责任。根据法律,承包合同一经生效,发包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此外,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如有退还土地或发包方依法收回土地的情况,可获得相应补偿。以上为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三条 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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