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中不能主张 精神损失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 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 提起民事诉讼 要求 赔偿精神损失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 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 法规 对 残疾赔偿金 、 死亡赔偿金 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